您的位置: 首页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海洋工程学院党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党支部工作考核的通知
    点击:334次  添加时间:2020/12/22  作者:谭军华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全面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哈工大党组〔2020〕47号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海洋工程学院教工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海洋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0年党支部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海工学院下属各党支部

    二、考核内容

    党支部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立德树人,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对照支部规范建设提升相关要求和本年度党支部“三清单一承诺”完成情况对党支部进行全面考核,注重党建与中心工作双向深度融合,做到同谋划、同考核,重点考核党支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和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三、工作安排

    1.开展党支部自评。党支部在全面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进行述职,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由正式党员填写测评票,可在本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一并进行。会后,党支部将结果汇总上报至学院党委。

    2.开展考核小组评价。学院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牵头党委副书记、党建工作办公室、学生“第一书记”等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参考支部规范建设提升情况,给出核小组评价,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党支部工作考核情况表》(附件1)并上报学院党委。考核时要全覆盖检查近3年《党支部工作手册》。

    3.进行综合评价。学院党委根据党支部自评、群众评价、考核小组评价结果和日常了解的情况,对党支部进行综合评价,由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并充分考虑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情况。

    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继续全覆盖开展学生党支部于2021年1月4日开展现场述职。教工支部书记于1月4日前完成书面述职报告,1月16日前参加党委组织的现场述职。党委负责人要对参加述职的支部书记逐一进行点评。支部自评工作请于2021年1月4日前完成。

    4.结果反馈与整改。学院党委将及时向党支部反馈考核结果,并在党委范围内通报。对考核结果为“一般”“差”的,党委总支书记要与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重点帮扶。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考核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再次总结工作、找出差距、制定措施,在此基础上形成2021年度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及承诺事项附件2,并报学院党委备案。

    四、组织领导

    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党支部“七个有力”,把党支部工作考核作为提升党支部建设水平、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高标准、高质量开展考核,避免形式主义、平均主义、“好人”主义对评为“优秀”的党支部党委将以适当形式支持开展党支部立项,积极总结宣传有关经验做法,形成特色案例,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引领推动中心工作发展进步的坚强堡垒。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海洋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22

    附件: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党支部工作考核情况表.doc

    附件2:基层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台账(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docx

    附件3:基层党支部“三清单一承诺”完成情况一览表.docx

    附件5:关于党支部考核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模板).docx

    附件5:关于党支部考核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模板).docx

    附件6:哈工大党组〔2020〕47号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划线标注.pdf

    附件7:海洋工程学院教工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doc

    附件8:海工工程学院学生支部工作考核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