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学院2021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者:耿楚惠   编辑:海洋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1日

各班级:

按照学校2021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现将我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

(一)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方面特别突出。

2.具体评审指标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各项申请人在满足基本申请条件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者

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10%(含)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艺术表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参见附件1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

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排名达到评选范围内的50%,且家庭经济困难(上一年度须在家庭经济困难库),生活俭朴。

(二)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评选名额

年级/专业

国家奖学金人数

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数

18机械

3

6

18船舶

1

3

18土木

2

6

18机器人

1

3

19机械

2

6

19船舶

1

4

19土木

2

5

19机器人

1

3

20机械

2

6

20船舶

1

2

20土木

2

5

20机器人

1

4

20国际学院

1

0

合计

20

53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按照国家规定,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按年一次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按年一次性发放

三、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及学院的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

组长:谢芳琳、桂洪斌

副组长:张永健、赵继俊、李素超

成员:谢芳琳、桂洪斌张永健、赵继俊、李素超、18-20级各班班主任、苏乃乾、姜琪、耿楚惠、王如晨、王江波、王宇彤、崔莉、冯芳玉、学生代表

四、评选过程

(一)申请

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按照年级专业人数比例进行划分,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相应的奖学金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上交的材料如下:

1电子版的附件2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该纸质版材料会在电子版核对无误之后再具体通知上交

2)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方面突出的证明材料

4)参与评比的PPT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上交的材料如下:

1电子版的附件4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该纸质版材料会在电子版核对无误之后再具体通知上交

2请认真填写附件4“申请理由”一栏,申请理由在500--600字(需严格控字数)内容严禁存在透露个人信息(如自己的姓名、年级、学生工作、家庭所在地等)的内容,学院将严格审核并以单独提取此栏作为函评材料。

(二)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学校要求和本院系评审细则院系初审学生名单确定后公示的同时报学工处复审。

)上报终审

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材料上报学校的主管部门并最终由教育部终审,批复评审意见。

、评选形式

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评选采用联评的形式,由参评学生自行制作PPT,于联评会上进行展示,限时三分钟PPT一经发送不修改

2、最终成绩由基础分和评委联评打分(满分100分)组成,参评学生最终成绩由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现场展示得分组成,分别占比90%10%

3、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获得国家奖学金,如果最终成绩相同,评委打分高者的排名靠前。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采用函评的形式评选评比小组中各年级专业的班主任发放函评材料

2、最终成绩由基础分和评委联评打分(满分100分)组成,参评学生最终成绩由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函评打分组成,分别占比60%40%

3、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如果最终成绩相同,老师打分高者的排名靠前。

、时间安排

105下午5前,提交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ygcxy_xsgz@163.com邮件名称及附件名称重命名为:20xx+专业+姓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联系方式,纸质版材料上交地点:研究院北323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应辅导员处;

108日晚1840--2130进行国家奖学金联评大会(暂定);

108--9日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函评;

109--12日,完善确认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意见,纸质版上交时间待定;

1013日上午11点,学院完成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公示,上报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至学工处,进行学校审核;

1014日,学院完成本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评公示,上报学工处,进行学校审核;

1016-1019日,学生工作处完成威海校区材料审核、公示,上报本部;

1020-1026日,学校评审委员会完成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复审并公示;

1027-1029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并上报主管部门。

、相关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学校上报材料,申请严格按照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填写,国奖和励志审批表请用Office打开!!!不要用WPS,以免造成字体格式错误认真填写,学院将严格审核。转专业学生国奖励志评审在现专业进行。

(二)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三)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所在学院评审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学院会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评审。对于出现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报送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学院学校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将调减下一年度国家奖学金指标。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上交材料并参与评比。

(五)联系人:耿老师  0631-5687039

(六)国家奖学金参评同学加QQ群:780827825;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同学加QQ群:326981286

本通知由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zip

 

海洋工程学院

20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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