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2021年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桂洪斌   编辑:海洋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1日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要求,鉴于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在完成一志愿录取后,还有剩余计划可接收校内生源调剂,结合学科实际需求,特制定如下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

一、接收调剂名额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26

二、校内调剂条件

1、符合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并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2接收调剂学科及人数: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其中车辆工程学科(含专业领域)4、机械工程学科(含专业领域)10人、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科(含专业领域;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方向除外8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含专业领域)4人。各方向实际调剂人数根据调剂报名人数及生源质量情况会有所调整。

3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的我校复试资格线,且满足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的复试资格线(总分310分,政治50分,外国语45分,业务课一80分,业务课二80)。

4、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不再另行组织调剂复试,根据考生一志愿初试和复试情况进行调剂,调剂考生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面试(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应不低于60分,总成绩应不低于530分。一志愿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顺序调剂录取。

三、校内调剂录取程序

1)在规定时间内,考生登陆哈工大研招网硕士生校内调剂报名系统(http://hityzb.hit.edu.cn/zhxy-yjs-zs_v2/xntj/tjxx)进行报名,学院实时查看具有资格的考生信息。报名截止时间:42上午10:00

2)报名结束后,学科根据调剂条件及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后由学科对外公布录取结果。

3)参加调剂的考生还需按照学院要求,登陆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完成相关程序,否则视作调剂无效。

4)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接收调剂单位及联系方式

接收调剂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海洋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 0631-5687930

联系人: 金老师

E-mail: 981518317@qq.com

本方案由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海洋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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