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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工程学院关于评选本科生学风建设先进典型推荐人选的通知
    点击:312次  添加时间:2024/06/01  作者:耿楚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为引领,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四类杰出人才培养目标,持续提升四类杰出人才自主培养质量,营造学生“思学、乐学、善学、尚学”的浓厚氛围,现开展海洋工程学院评选本科生学风建设先进典型候选人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先进典型类型

    1.先进集体类:十佳学业支持品牌、零补考班级学习型寝室

    2.优秀个人类:十佳学习之星、十佳学业帮辅志愿者、最美笔记达人

    二、评选程序

    1.531日—63上午9点,学生集体和个人填写相关表格,向学院申报奖项,并按照具体奖项要求提交佐证材料;

    2.63日—64日,学院对申请集体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并初评,根据各奖项推荐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和集体,公示并上报学工处

    2.65日—66日:学生工作处组织复审。其中,十佳学习之星、十佳学业帮辅志愿者奖项需进行联评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三、评选形式及奖项要求

    十佳学业支持品牌、学习型寝室、十佳学习之星、十佳学业帮辅志愿者、最美笔记采用函评方式。

    以上奖项评选要求详见附件。

    四、申报材料

    以下所有的电子版材料按要求命名后发送到邮箱:hygcxy_xsgz@163.com,纸质版材料交给自己的辅导员。

    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次评优评审要求及各年级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长:吴健、赵瑞希

    成员:吴健赵瑞希、班主任代表、王如晨、耿楚惠、王宇彤、刘薇、戴希明、崔莉、冯芳玉、王军凯

    六、相关要求

    (一)各奖项登记表或申报表为学校上报材料,申请认真填写,学院将严格审核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更换

    (二)此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三)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四)学院会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评审。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上交材料并参与评比。

    (五)联系人:耿老师  0631-5687039

    本通知由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学风建设先进典型评选材料.zip 

     

    海洋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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