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落实团中央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相关要求,传承和弘扬学校“政治引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校训育人”的思政工作优良传统,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创先争优,及时发现和表彰过去一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全校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不断改革创新、奋发作为、追求卓越,按照校本部通知,威海校区团委决定全面启动2020—2021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共青团“五·四”评优工作。按照学校《关于评选2020-2021年度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学院评选细则通知如下:
1、奖项分类及指标
优秀团支部标兵 | 优秀团支部 | 优秀团员 | 优秀团干部 | 优秀团员标兵 | 优秀团干部标兵 | 十佳青年志愿者推荐人选 | 抗疫志愿服务奖数量 | |||
校本部 | 校区 | 校本部 | 校区 | 校本部 | 校区 | |||||
2 | 7 | 7 | 86 | 86 | 17 | 17 | 2 | 2 | 1 | 不限 |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名额分配。
(备注:参与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评选的,获选的不占用所在团支部名额)
二、评选范围
1、团支部评选由18、19级本科生各团支部申报,学院组织联评排序(排序前两名为标兵,各年级名额根据联评结果决定)。学院共计2个优秀团支部标兵,7个校本部优秀团支部,7个校区优秀团支部。
2、优秀团员标兵及团干部标兵:由学生申报,学院审核资格后,组织进行联评。
3、优秀个人(优秀团员、团干部):18级、19级、20级本科生及研究生中,按期缴纳团费的团员青年,可由各团支部组织符合条件人选进行申报评选工作。
4、学院各学生组织、社团,由学院学生组织成员个人向相关负责老师申报,学院组织评选。
三、时间安排
1、4月13日,学院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五四评优细则,各团支部可进行查询。
2、4月15日18:00前,以团支部为单位上报电子版材料至邮箱hitwhhygczzb@163.com,纸质版材料及佐证材料交至各自辅导员处,包含各团支部的集体材料和推选个人的电子版材料。
3、4月15日18:00前,学院学生组织申请的同学上交相应申请表,由学院根据上报材料评选确定。
4、4月17日12:00前,申请团员标兵、团干标兵个人奖项的同学准备3分钟PPT展示,各团支部组织申报集体奖项负责人准备5分钟PPT展示。
5、4月18日19:00,学院召开联评大会对个人标兵奖项、团支部奖项进行联评。
6、4月19日,公示并上报学校评选结果。
四、评优细则
1、集体和个人奖项均为百分制,按照成绩排名确定标兵人选。
2、优秀团支部成绩最终成绩为准:
70%基础分+30%评委打分=最终成绩
3、优秀团员标兵和优秀团干标兵最终成绩为:
70%基础分+30%评委打分=最终成绩
(备注:基础分和评委打分折算详见QQ群具体解读,群号码862820392)
五、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项
1.红旗团委(团工委)
2.先进团委(团工委)(以上两种奖项评选细则另行发布)
3.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团支部系列奖项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系列奖项
2.十佳青年志愿者
3.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团干部系列奖项
4.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标兵、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系列奖项
5.优秀学生活动指导教师
6.抗疫志愿服务奖
(三)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五四奖章
该奖项是校团委授予全校团员青年和团组织的最高荣誉。
六、相关要求
1、以上奖项的参评要求按文件《评定标准及程序》(见附件1-2)来执行,
2、申报优秀团员系列、优秀团干部系列的个人由团支部推荐:团支部需召开支部评选会,向学院团委(总支)推荐优秀的团员或团干部;
3、个人或集体对于同一奖项系列只允许申报1项,并且优秀团干部系列和优秀团员系列不能兼报;
4、“五四”评优中先进集体的评选要结合优秀团支部(标兵)的争创工作,做到与学习型团支部建设、优良学风建设、加强团支部制度建设、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树立优秀典型等五个方面相结合;
5、申报标兵类奖项及十佳青年志愿者、抗疫志愿服务奖的候选集体或个人需附有事迹材料(电子版),要求材料准确,能够体现候选集体或个人的先进性,材料字数不超过1000字。
以下奖项需附有事迹材料:“五·四”奖章、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十佳青年志愿者、抗疫志愿服务奖。
6、评选范围为具有团员身份的学生(按时交团费的团员以及保留团员身份的党员)。
7、此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8、有意向申报个人和集体荣誉的同学请加QQ群,方便收取相关通知和算分细则。QQ群号码:862820392
七、申报材料
1、所有材料都要在规定时间内以团支部为单位上交,申请表命名:申报奖项+学号+姓名,压缩文件命名:团支部号,逾期视为放弃。电子版材料以团支部为单位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hitwhhygczzb@163.com,纸质版材料15号16点前交至辅导员办公室。
2、全部申请表见附件3,电子版材料不允许更改样表格式和字体以及大小。
八、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次评优评审要求及各年级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长:谢芳琳、桂洪斌
成员:谢芳琳、桂洪斌、各班班主任、苏乃乾、姜琪、王江波、耿楚惠、王如晨、王宇彤、崔莉、冯芳玉
海洋工程学院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