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学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作者:耿楚惠     审核:张领     来源:海洋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6-09-20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助教中心〔20266号),结合《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哈工大学〔2026165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海洋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按照学校2026年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安排,现将海洋工程学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

(一)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纪律处分或曾受处分但已解除;(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通过学校上一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具体评审指标

国家励志奖学金各项申请人在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排名达到评选范围内的前50%

(二)评选范围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紫丁香书院分流学生在原书院参评

评选名额

年级/专业

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数

23机械

2

23机器人

7

23船舶

4

23土木

2

24机械

1

24船舶

7

24土木

3

24机器人

5

25级船舶中外

1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按照国家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按年一次性发放

三、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及学院的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主任:院长

副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

成员:各系主任、研究生导师、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

四、评选过程

(一)申请

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按照年级专业人数比例进行划分,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

1电子版材料:附件3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2请认真填写附件3“申请理由”一栏,申请理由在200以内(需严格控制字数)内容严禁存在透露个人信息(如自己的姓名、年级、学生工作、家庭所在地等)的内容,学院将严格审核并以单独提取此栏作为函评材料。

(二)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学校要求和本院评审细则学院初审学生名单确定后公示的同时报学工处复审。

(三)校区复审

校区对各学院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校区推荐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学校复审

对各单位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建议名单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五)名单公示

对全校通过评审的学生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上报终审

公示无异议后,材料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终审。

、评选形式

1、国家励志奖学金采用函评的形式评选评比小组中各年级专业的班主任发放函评材料

2、最终成绩由基础分和评委联评打分(满分100分)组成,参评学生最终成绩由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函评打分组成,分别占比60%40%

3、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如果最终成绩相同,老师打分高者排名靠前。

、时间安排

923日下午3点前,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ygcxy_xsgz@163.com邮件名称及附件名称重命名为:20xx+专业+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联系方式,纸质版材料上交地点:研究院北323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应辅导员处;

924--109日,学院对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函评;

1010--11日,学院公示并上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

1011--14日,校区对初审名单进行公示;

1015--27日,学校评审委员会对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进行复审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相关要求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为学校上报材料认真填写,学院将严格审核。转专业学生国奖励志评审在现专业进行。

(二)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三)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所在单位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校区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学院会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评审。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上交材料并参与评比。

(五)联系人:各自辅导员老师

(六)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同学加QQ群:1049469379

本通知由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8.zip

附件9-11.zip

海洋工程学院

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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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审核:海洋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