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助教中心〔2026〕6号),结合《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哈工大学〔2026〕165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海洋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按照学校2026年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安排,现将海洋工程学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
(一)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纪律处分或曾受处分但已解除;(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通过学校上一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具体评审指标:
国家励志奖学金各项申请人在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排名达到评选范围内的前50%。
(二)评选范围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紫丁香书院分流学生在原书院参评。
(三)评选名额
年级/专业 | 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数 |
23机械 | 2 |
23机器人 | 7 |
23船舶 | 4 |
23土木 | 2 |
24机械 | 1 |
24船舶 | 7 |
24土木 | 3 |
24机器人 | 5 |
25级船舶中外 | 1 |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按照国家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按年一次性发放。
三、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及学院的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主任:院长
副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
成员:各系主任、研究生导师、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
四、评选过程
(一)申请
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按照年级、专业人数比例进行划分,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
(1)电子版材料:附件3: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2)请认真填写附件3中“申请理由”一栏,申请理由在200字以内(需严格控制字数),内容严禁存在透露个人信息(如自己的姓名、年级、学生工作、家庭所在地等)的内容,学院将严格审核并以单独提取此栏作为函评材料。
(二)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学校要求和本院评审细则,学院初审学生名单确定后公示的同时报学工处复审。
(三)校区复审
校区对各学院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校区推荐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学校复审
对各单位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建议名单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五)名单公示
对全校通过评审的学生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上报终审
公示无异议后,材料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终审。
五、评选形式
1、国家励志奖学金采用函评的形式评选,向评比小组中各年级专业的班主任发放函评材料;
2、最终成绩由基础分和评委联评打分(满分100分)组成,参评学生最终成绩由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函评打分组成,分别占比60%和40%;
3、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如果最终成绩相同,老师打分高者排名靠前。
六、时间安排
9月23日下午3点前,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ygcxy_xsgz@163.com,邮件名称及附件名称重命名为:20xx级+专业+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联系方式,纸质版材料上交地点:研究院北323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应辅导员处;
9月24日--10月9日,学院对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函评;
10月10日--11日,学院公示并上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
10月11日--14日,校区对初审名单进行公示;
10月15日--27日,学校评审委员会对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进行复审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相关要求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为学校上报材料,请认真填写,学院将严格审核。转专业学生国奖励志评审在现专业进行。
(二)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三)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所在单位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校区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学院会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评审。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上交材料并参与评比。
(五)联系人:各自辅导员老师
(六)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同学加QQ群:1049469379。
本通知由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海洋工程学院
2026年09月18日
文章发布:耿楚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