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助教中心〔2026〕6号),结合《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哈工大学〔2026〕165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海洋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按照学校2026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安排,现将海洋工程学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
(一)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纪律处分或曾受到处分但已解除;(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具体评审指标:
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在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方可申请。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对应申请,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起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2)成绩要求: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生所在学院(学部)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艺术表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参见附件1第六条。
(二)评选范围
海洋工程学院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紫丁香书院分流学生在原书院参评。
(三)评选名额
年级/专业 | 国家奖学金人数 |
23级机械 | 1 |
23级机器人 | 4 |
23船舶 | 3 |
23土木 | 1 |
24机械 | 1 |
24船舶 | 5 |
24土木 | 1 |
24机器人 | 3 |
23船舶中外合作 | 1 |
24船舶中外合作 | 1 |
25船舶中外合作 | 1 |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按照国家规定,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按年一次发放。
三、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及学院的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主任:院长
副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
成员:各系主任、研究生导师、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
四、评选程序
(一)申请
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按照年级、专业人数比例进行划分,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相应的奖学金。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下列材料并加入学院国家奖学金联评群QQ群494041371
(1)电子版材料:附件8: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对应电子版;
(3)其他方面突出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4)参与评比的PPT。
(二)申报材料公示及审核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和审核。
(三)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学校要求和本院评审细则,学院初审学生名单确定后公示,并报校区学工处复审。
(四)校区复审
校区对各学院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校区推荐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五)学校复审
对各单位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建议名单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六)名单公示
对全校通过评审的学生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上报终审
公示无异议后,材料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终审。
五、评选形式
(一)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评选采用联评的形式,由参评学生自行制作PPT,于联评会上进行展示,限时三分钟,PPT一经发送不予修改;
2、最终成绩由基础分和评委联评打分(满分100分)组成,参评学生最终成绩由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现场展示得分组成,分别占比90%和10%;
3、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获得国家奖学金,如果最终成绩相同,评委打分高者排名靠前。
六、时间安排
9月22日上午11点前,提交国家奖学金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ygcxy_xsgz@163.com,邮件名称及附件名称重命名为:20xx级+专业+姓名+国家奖学金+联系方式;答辩PPT于24日前发送至上述邮箱,10月22日上午11点前提交纸质版材料,上交地点:研究院北323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应辅导员处;
9月23日--28日,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并对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9月29日--30日,学院开展国家奖学金联评大会和公示
10月8日,学院上报学院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
10月8日--10月10日,校区完成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材料的初审审核,上报本部;
10月11日--10月14日,学校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在“国家奖学金资助管理系统”中生成规范的《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反馈至校区。校区将《审批表》经学生本人、辅导员或班主任、学院学工负责人签字后盖学院章报送至本部。
10月15日--10月27日,学校评审委员会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进行复审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相关要求
(一)《附件8: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上报材料,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学院将严格审核。转专业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在现专业进行。
(二)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三)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所在学院评审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学院会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评审。对于出现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报送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学院,学校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将调减下一年度国家奖学金指标,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上交材料并参与评比。
(五)联系人:各自辅导员老师。
本通知由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海洋工程学院
2026年9月18日
文章发布:耿楚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