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专业及指标
学位类型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研究方向 | 拟接收调剂人数 |
专业学位 | 085900 | 土木水利 | 22海洋工程 | 38 |
说明:根据实际调剂复试情况,具体调剂指标可能会有调整,拟接收调剂人数以实际拟录取为准。
二、调剂要求
根据202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调剂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满足第一志愿报考学科在我校的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线,且满足调入学科的复试资格线:总分310、政治50、外国语45、业务课一70、业务课二70。
3.满足表1(学术要求表)中所列学术要求。
4. 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调剂学科代码 | 调剂学科名称 | 学术要求 | ||
第一志愿报考学科(及研究方向) | 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科目 | 拟接收人数 | ||
085900 | 22土木水利 (海洋工程) | 0824 船舶与海洋工程 | 898 船舶原理 | 7 |
0802 机械工程 0855 机械 | 939 机械设计基础 | 14 | ||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54 电子信息(控制工程) | 801控制原理 | 6 | ||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56 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 | 821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 | 5 | ||
0814 土木工程 0859 土木水利 | 872 结构力学 | 3 | ||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76 智能科学与技术 0854 电子信息 | 301数学(一)、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 3 | ||
表1: 调剂学术要求
三、调剂报名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在2026年4月8日00:01-4月8日15:00期间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报名均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结束后,依据报名调剂考生在各自第一志愿学科中的初试成绩排名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初试成绩相同者将按照考生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成绩优先顺序依次排序,择优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若生源不足,按实际生源数进行复试。我院将于2026年4月9日9:30前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根据复试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在调剂服务系统及时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将依次递补。
四、调剂复试
1.复试方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采用线上面试方式。面试考官由调剂学科、相关第一志愿所报考学科专家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具体线上面试会议地址另行通知。
2.复试时间
线上面试时间2026年4月9日14:00开始。
收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内容
复试采用线上面试形式,总分150分。面试内容包含4 部分,具体如下:
(1)综合素质(40分):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质、精神面貌、专业认知以及本科阶段的学习情况。
考生需准备2-3分钟的中文自述(不能用ppt等辅助材料,要求不能说考生本人姓名),内容可包含但不限于:个人基本情况、既往学业成绩及大学阶段表现、科研及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
(2)学术能力与潜力(40分):考察学生对船舶及海洋工程学科领域国内外前沿课题的了解、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已经具备的能力、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
考生可准备本科毕业设计内容,参与过的科技创新活动和项目等内容,可说明其与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的关联性,也可准备未来拟从事与船舶与海洋工程研究方向相关的初步科研设想等内容。
(3)外语听力及口语(40分):通过外语对话,考察学生的外语听说能力。(非英语考生需准备必要的语言能力证明)。
(4)特长与兴趣(30分):主要考察学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身体健康状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成绩计算
(1)调剂面试总成绩计算
调剂面试总成绩=各部分面试成绩之和(折算成百分)。
(2)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折算成百分)+调剂面试总成绩
5.调剂录取
按调剂专业招生指标数,根据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设定合格线,录取总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中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通过复试的考生在“调剂服务系统”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通过调剂系统确认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或其他专业“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单位调剂专业的调剂复试资格和拟录取资格。
调剂录取时,若某第一志愿报考学科调剂录取人数未达到拟接收人数,则从其他学科调剂未录取考生中,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每个递补录取轮次每学科补录1人。具体递补录取顺序为: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工程(含专业学位)、控制科学与工程(含专业学位,业务课二为801 控制原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含专业学位)、土木工程(含专业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智能科学与技术(含专业学位,业务课二为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6.其它
报考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身份证:
①考生身份证(正反面);
②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的照片1张;
(2)学籍学历材料
①2026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②境内高校往届毕结业生:毕(结)业证、学位证(未取得学位证的考生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查询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③尚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
④国(境)外学历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时无法提供相关毕业证明材料,须出具在读国(境)外高校的有效证明。
(3)其它材料
①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
a. 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10门专业课程成绩单,或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或10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单。
b. 核心期刊上已刊出的一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
②因改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导致学籍、学历无法通过校验的考生,须提交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页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证明。材料要能有效体现学历证、身份证、考生报考信息之间的联系。
③在校研究生出具其培养单位的校级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需确保新生入学报到时无双学籍情况)
④《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签字)
学院公示调剂复试名单内的考生需要将以上材料于4月9日12:00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邮箱:981518317@qq.com,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打包成一个文件夹,以“准考证号+姓名”的方式命名。邮件主题与材料命名相同,邮件内容中注明报考专业-考生姓名-一志愿报考学科-考生编号后四位(例如:土木水利(海洋工程)-张三-土木工程-0001)。
未按时按要求发送材料或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为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院系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五、信息公开
学院按照国家考试信息公开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邮箱:0631-5687930, 981518317@qq.com
七、监督与复议
监督电话:0631-5687932
地址:研究院1号楼北304西
邮箱:lingzhang@h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