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2024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补充工作的安排,现将海洋工程学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
(一)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方面特别突出。(6)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期内不得申报奖学金,原则上不得申请各类困难资助。
2.具体评审指标:
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在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者
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艺术表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参见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在其他方面表现优异评审标准。
(二)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三)评选名额
年级/专业 | 推荐名额 | |
23船舶 | 1 | |
23土木(含智能土木) | 1 | |
22机械 | 2 | 机动名额 1个 |
22船舶 | 1 | |
22土木 | 1 | |
22机器人 | 2 | |
21机械 | 2 | |
21船舶 | 1 | |
21土木 | 2 | |
21机器人 | 1 | |
23船舶中外合作 | 2 | |
22船舶中外合作 | ||
21船舶中外合作 |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按照国家规定,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按年一次发放。
三、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及学院的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
组长:赵瑞希、吴健
副组长:张永健、白争峰、李素超
成员:赵瑞希、吴健、张永健、白争峰、李素超、21-23级各班班主任、王如晨、耿楚惠、王宇彤、刘薇、崔莉、戴希明、王军凯、冯芳玉、学生代表。
四、评选过程
(一)申请
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按照年级、专业人数比例进行划分,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相应的奖学金。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上交的材料如下:
(1)电子版材料:附件7: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时参考附件8: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
(2)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对应电子版;
(3)其他方面突出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4)参与评比的PPT。
(二)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学校要求和本院系评审细则,院系初审学生名单确定后公示,并报校区学工处复审。
(三)上报终审
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材料上报学校的主管部门并最终由教育部终审,批复评审意见。
五、评选形式
(一)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评选采用联评的形式,由参评学生自行制作PPT,于联评会上进行展示,限时三分钟,PPT一经发送不予修改;
2、最终成绩由基础分和评委联评打分(满分100分)组成,参评学生最终成绩由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现场展示得分组成,分别占比90%和10%;
3、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获得国家奖学金,如果最终成绩相同,评委打分高者排名靠前。
六、时间安排
11月3日晚上9点前,提交国家奖学金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ygcxy_xsgz@163.com,邮件名称及附件名称重命名为:20xx级+专业+姓名+国家奖学金+联系方式,11月4日上午11点前提交纸质版材料,上交地点:研究院北323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应辅导员处;
11月4日,学院对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11月5日,学院开展国家奖学金联评大会;
11月6日--11月7日,学院公示学院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并上报国家奖学金材料;
11月7日--11月8日,威海校区完成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材料的初审审核,上报本部。
11月9日--11月10日,学校对威海校区审核通过的国家奖学金获评人选进行审核,并将信息导入全国国家奖学金资助管理系统,生成规范的《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反馈至校区;
11月10日17:00前,各学院上报经学生本人、辅导员或班主任、学院学工负责人签字盖章的《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11月11日17:00前,威海校区报送材料电子版至本部,并将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11月13日--20日,学校评审委员会完成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复审并公示;
11月21日--22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并上报主管部门。
七、相关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学校上报材料,请申请人严格按照《附件8: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和《1101 国家奖学金材料填写-奖项填写参考》填写,请认真填写,其中审批表中的学校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院系填写威海校区XX学院;主要获奖情况可以是本科入学以来的,不要求必须是上一学年的,但是申请理由里写的情况须为上一学年的情况;申请理由里面显示的成绩排名等内容要和前面列的成绩排名一致,不要出现非本学年的成绩或其他介绍,如担任2024级新生班主任助理,参与2024级军训工作等。申请理由中提及的奖项必须在主要获奖情况中列明,申请理由必须能够反映申请人在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按以上4个内容,分段说明申请人在这4个方面取得哪些成绩或具备哪些能力。字数必须大于100字小于300字,控制在200字左右,每段开头顶格写,申请理由以第一人称“本人”形式阐述,内容语意清晰、语句简练通顺,标点符号使用正确,不得出现错别字,所描述个人政治面貌、学分绩排名等应与基本情况中相应内容一致。如本人在学习成绩方面,xxx。在社会实践方面,xxx。在创新能力方面,,xxx。在综合素质方面,,xxx。其中关于成绩的表述,应描述如【平均学分绩】/【综合考评成绩】【位列】【2/31】。学院将严格审核。转专业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在现专业进行。
(二)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三)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所在学院评审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学院会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评审。对于出现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报送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学院,学校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将调减下一年度国家奖学金指标。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上交材料并参与评比。
(五)联系人:各自辅导员老师。
(六)国家奖学金参评同学加QQ群:603524771。
本通知由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海洋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