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致哈工大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为引领,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不断改革创新、奋发作为、追求卓越,及时发现和表彰过去一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全校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在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之际,按照学校通知,校区团委启动2021—2022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五四评优工作。按照《关于评选2021-2022年度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学院评选细则通知如下:
一、奖项分类及指标
优秀团支部标兵 | 优秀团支部 | 优秀团员 | 优秀团干部 | 优秀团员标兵 | 优秀团干部标兵 | 社会实践优秀集体 | 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 十佳青年志愿者推荐人选 | 抗疫志愿服务奖数量 | |||
校本部 | 校区 | 校本部 | 校区 | 校本部 | 校区 | |||||||
2 | 7 | 7 | 86 | 86 | 17 | 17 | 2 | 2 | 4 | 57 | 1 | 不限 |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名额分配。
(备注: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不占用所在团支部名额)
二、评选范围
1、团支部评选由19、20级本科生各团支部申报,学院组织联评排序(排序前两名为标兵,各年级名额根据联评结果决定)。学院共计2个优秀团支部标兵,7个校本部优秀团支部,7个校区优秀团支部。
2、优秀团员标兵及团干部标兵:由学生申报,学院审核资格后,组织进行联评。
3、优秀个人(优秀团员、团干部):19级、20级、21级本科生及研究生中,按期缴纳团费的团员青年,可由各团支部组织符合条件人选进行申报评选工作。
4、社会实践优秀集体:根据2021暑假、2022寒假社会实践评比情况进行推报。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参加2021暑假、2022寒假社会实践的校级院级团队,组织符合条件人选进行申报,每个团队限报1人。(具体立项结题情况见附件5)
5、学院各学生组织、社团,由学院学生组织成员个人向相关负责老师申报,学院组织评选。
三、时间安排
1、4月13日,学院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五四评优细则,各团支部可进行查询。
2、4月14日18:00前,以团支部为单位上报电子版材料至邮箱hygcwspy@163.com,纸质版材料及佐证材料交至各自辅导员处,包含各团支部的集体材料和推选个人的电子版材料。
3、4月14日18:00前,学院学生组织申请的同学上交相应申请表,由学院根据上报材料评选确定。
4、4月16日12:00前,申请团员标兵、团干标兵个人奖项的同学准备3分钟PPT展示,各团支部组织申报集体奖项负责人准备5分钟PPT展示。
5、4月17日19:00,学院召开线上联评大会对个人标兵奖项、团支部奖项进行联评。
6、4月18日,公示并上报学校评选结果。
四、评优细则
1、集体和个人奖项均为百分制,按照成绩排名确定标兵人选。
2、优秀团支部成绩最终成绩为准:
70%基础分+30%评委打分=最终成绩
3、优秀团员标兵和优秀团干标兵最终成绩为:
70%基础分+30%评委打分=最终成绩
(备注:基础分和评委打分折算详见QQ群具体解读,群号码:666914157)
五、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项
1.红旗团委(评选细则另行发布)
2.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团支部
3.社会实践优秀集体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
2.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团干部
3.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4.十佳青年志愿者
5.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标兵、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
6.优秀学生活动指导教师
7.抗疫志愿服务奖
(三)哈工大学生五四奖章
该奖项是校团委授予全校团员青年和团组织的最高荣誉。
六、相关要求
1、以上奖项的参评要求按文件《评定标准及程序》(见附件1-2)来执行,
2、申报优秀团员系列、优秀团干部系列的个人由团支部推荐:团支部需召开支部评选会,向学院团委(总支)推荐优秀的团员或团干部;
3、个人或集体对于同一奖项系列只允许申报1项,并且优秀团干部系列和优秀团员系列不能兼报;
4、“五四”评优中先进集体的评选要结合优秀团支部(标兵)的争创工作,做到与学习型团支部建设、优良学风建设、加强团支部制度建设、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树立优秀典型等五个方面相结合;
5、申报标兵类奖项及十佳青年志愿者、抗疫志愿服务奖的候选集体或个人需附有事迹材料(电子版),要求材料准确,能够体现候选集体或个人的先进性,材料字数不超过1000字。
以下奖项需附有事迹材料:“五·四”奖章、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十佳青年志愿者、抗疫志愿服务奖。
6、评选范围为具有团员身份的学生(按时交团费的团员以及保留团员身份的党员)。
7、此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8、有意向申报个人和集体荣誉的同学请加QQ群,方便收取相关通知和算分细则。QQ群号码:666914157
七、申报材料
1、所有材料都要在规定时间内以团支部为单位上交(注:每个团支部上交的材料中需要提交申报汇总表),申请表命名:申报奖项+学号+姓名,压缩文件命名:团支部号,逾期视为放弃。电子版材料以团支部为单位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hygcwspy@163.com,纸质版材料14号18点前交至辅导员处。
2、全部申请表见附件3,电子版材料不允许更改样表格式和字体以及大小。
八、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次评优评审要求及各年级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长:谢芳琳、桂洪斌
成员:谢芳琳、桂洪斌、各班班主任、姜琪、王江波、耿楚惠、王如晨、王宇彤、崔莉、冯芳玉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海洋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