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技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如晨   编辑:海洋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30日

为保证校区2020年度科技立项计划顺利进行,推动“基于项目的学习”改革持续深化,筑牢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基础,现决定开展2020年度科技立项计划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中期检查面向所有正在进行的科技立项计划项目组,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项目立项以来主要工作进展

2)已经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3)项目内容是否调整,说明原因,并提交相关材料

4)遇到或存在的困难及问题,说明情况

5)下阶段的研究工作计划

二、检查程序及要求

1.本次中期检查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以学院为单位安排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以提交中期报告和答辩的形式进行,中期答辩每组3分钟展示和2分钟评委提问中期检查成绩按总分成绩的20%计入最终成绩。未按照规定进行答辩的取消立项资格

2.对于正常进行的项目组,指导教师及评审专家组应给出项目进行方向的意见或建议,项目组撰写科技立项计划中期报告(附件 1)并提交至学院;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出以下三种处理意见:

①改进后可继续执行;

②提出警告、观察后再定继续执行或中止;

③中止实施。

学院要督促改进或进行相应处理,同时上报教务处备案。

3.对于需要变更信息的项目组,需要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科技立项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 2),并且说明变更原因,提交至学院。

4.对于需要中止项目的项目组,需要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科技立项项目中止实施申请表》(附件 3),说明中止原因,并提交至学院。

5对涉嫌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的行为,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屡教不改者,从严处理。

三、上报材料及时间

1511-12日,各学生项目负责人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科技立项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0级科技立项中期答辩项目汇总表》(附件4)提交至学院项目发生变更、终止的按规定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科技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2)或《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科技立项中止实施申请表》(附件3),以上材料电子版一份电子版以“项目名称-负责人学号-姓名”命名、纸质版一式两份并由指导教师签字统一交给各班级负责人班级按要求收集材料并上交至学院,纸质版交至研究院北32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uanyuankechuang@163.com。

2513-14日,学院对提交中期材料进行整理汇总

3515-17日,学院开展中期检查答辩

4518-20日,学院对中期检查情况进行公示。

5521日,学院汇总整理并向教务处提交材料。

、科技立项中期评审小组

学院成立科技立项中期评审小组,负责制定本次评审工作计划,统筹负责、协调各项工作。

组长:桂洪斌

组员:吴健、赵继俊、李哲、李素超、张永健及科创指导教师代表、学工负责老师

相关要求

2、此次评审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依据教务处相关文件执行,杜绝弄虚作假。

2、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3、学院会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评审。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上交材料并参与评比。

4、如有疑问可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0631-5687931,或将问题汇总给班级宣传科创委员,委托他们进行反馈。

5、附教务处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技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hitwh.edu.cn/2021/0429/c1309a135479/page.psp


附件 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科技立项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 2: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科技立项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 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科技立项中止实施申请表.doc

附件 4: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0级科技立项中期答辩项目汇总表.xls

 

海洋工程学院

2021年4月30日


编辑审核:海洋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