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培育和选树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优秀青年学生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努力成长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学校通知和《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校党发〔2010〕13号),学院开展第十八届“十佳大学生”初审名单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学校共选出“十佳大学生”10名,“十佳大学生”提名14名,学院提名名额为3名。
二、评选日程安排
(一)第一阶段:学生申报与学院评审提名
5月21日,学院制定评审细则,确定评选委员会;
5月21日--5月25日,申报人填报材料;
5月26日,学院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
5月27日--5月28日,学院评选委员按评选细则规定程序评选;
5月29日,学院对提名人选进行公示并上报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学校评选(5月30日—6月中旬)
5月30日--6月1日,学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整理候选人材料并对基本素质评价分进行核查,将核查结果上报校评选委员会。一经发现造假,取消参评资格。
6月2日—6月4日,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情况公示。
6月8日—6月10日,网上投票,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6月中旬,举行评选大会,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三)第三阶段:表彰、奖励及宣传
举行表彰大会,学校党委颁发证书和“十佳大学生”暨马祖光奖学金5000元;举办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十佳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展示优秀学子风采。
三、评选组织及形式
(一)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牵头以及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在学院评审小组的参与和指导下,组织召开学院评优联评工作。
领导小组:谢芳琳、桂洪斌、陈再现
组员:相关班主任、苏乃乾、姜琪、耿楚惠、王江波、王如晨。
(二)评选形式
1、学院十佳大学生提名名单评选采用联评的形式进行,届时召开线上的联评大会,参评学生进行三分钟的PPT自我展示,具体时间会另行通知。
2、参评学生的最终成绩(满分100分)由基础分和评委打分两个部分组成,占比分别为90%和10%,基础分计算参照《附件五:十佳大学生评选细则-2020》。
3、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入围初选名单,如果最终成绩相同,评委打分高者的排名靠前。
四、上报材料:
1、附件一:十佳大学生评选申请表,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附件一:十佳大学生评选申请表;
2、附件二:十佳大学生推荐登记表,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附件二:十佳大学生推荐登记表;
3、附件三: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基础素质评价,其中,“加分”列不需要填写,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附件三: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基础素质评价;
4、基础素质评价部分可加分项的所有佐证材料(可为证书照片、扫描件、网站公示等),不确定是否可以作为佐证材料的,请咨询各自辅导员,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佐证材料;
4、3分钟自我展示PPT,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自我展示;
5、至少1500字的附件六:个人事迹模板,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附件六:个人事迹;
6、1张个人生活照(分辨率不低于3264*1840)、1张个人证件照(分辨率不低于3264*1840),命名格式:学号+姓名+个人生活或学号+姓名+个人证件照。
所有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hygcxy_xsgz@163.com,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十佳大学生申报材料”,逾期或没将材料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者将视为放弃申报。
五、其他说明
1、学院会严格按照本学院制定的评优细则,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对于出现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报送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同学,将不予参评;
2、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所在学院评审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专项工作评审委员会提请裁决;
苏老师、耿老师,联系电话:0631-5687910、5687039;
本通知由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四:校党委《关于评选十佳大学生的方法》(校党发2010年13号).doc
海洋工程学院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