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钱宏亮
副组长:于昌利、赵瑞希
组员:郭军龙、李素超、张永健、张伟、
张英姿、白争锋、王琳、王如晨
秘书:金鑫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及电话
组长:张领
组员:吴健、桂洪斌
督察电话:0631-5687935
三、招生计划、资格线
1、招生计划
学科代码及名称 | 统招计划数 |
[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 10 |
[085922] 土木水利-海洋工程 | 10 |
2、复试资格线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
082400 船舶与海洋工程 | 300 | 50 | 42 | 70 | 70 |
085922 土木水利-海洋工程 | 300 | 50 | 42 | 70 | 70 |
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资格线按学校政策执行。
3、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报考资格审查要求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附件2)。
考生于复试前一天到携带所需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完毕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签署《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签字)。
所有材料入学前需再次复核原件,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试考生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报考时填报的电话不再使用,应提前向报考学院报备。
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具体申请办法,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拟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并取消拟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2025年3月28日 14:00-17:00,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研究院1号楼北307室
联系人:金鑫 老师
咨询电话:13563114798、0631-5687930
咨询QQ: 981518317
五、复试方法
报考(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和(085922)土木水利-海洋工程领域的考生,采取相同的方法进行复试。复试由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综合测试200分,面试150分。
专业综合测试采用线下笔试方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复试考生需在以下三门课中选取其中两门作答,若多答,取高分数的两门课成绩之和。
(1)船舶设计原理:(100分)
参考书目:《船舶设计原理》孙江龙、张正艺、解德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22年
(2)船舶结构力学:(100分)
参考书目:《船舶结构力学》(第2版)吴梵等编著国防工业出版社,2016年
(3)流体力学:(100分)
参考书目:《海洋流体动力学基础》高云、何广华主编,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22年
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上午8:30-11:30,具体地点在资格审查时通知。
面试主要包含以下方面,每考生面试时间约为20分钟。
1、综合素质(40分):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质、精神面貌、专业认知以及本科阶段的学习情况。
2、专业能力(40分):通过口答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专业问题,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和能力。
3、外语听力及口语(40分):通过外语对话,考察学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4、特长与兴趣(30分):主要考察学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身体健康状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面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时通知。
六、复试基本流程与注意事项
1、复试流程
(1)3月28日,复试考生需按要求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2)3月29日上午,复试考生在指定教室统一参加专业综合测试笔试。
(3)3月29日下午,复试考生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顺序随机安排。
2、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阅读《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要求签订《哈尔滨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违反承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
(2)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七、录取原则及办法
1、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复试成绩=笔试(折算成百分)*60%+面试(折算成百分)*40%。
复试成绩权重占录取总成绩的50%,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为: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复试成绩。
2、录取原则
复试的专业综合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设定合格线,笔试或面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录取资格。
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向低顺序录取。依据学科、方向考生总成绩排名和报考志愿、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前三科成绩加和排序。
3、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八、其他事项
1、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学校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最长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院复试工作联系人
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复试相关工作的咨询和解答
联系人:金鑫老师
联系方式:13563114798、0631-5687930 QQ:981518317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7:00
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复试名单-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含专业学位).xlsx
附件3 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海洋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