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为国家汽车产业发展培养优秀人才,由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捐资,设立解放领航奖学金,现开展解放领航奖学金评选:
一、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具体评审指标
解放领航奖学金申请人在满足基本申请条件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1)在校期间基础学科成绩优秀,本科生平均学分绩上要求专业排名前40%以内;研究生推免成绩或考研成绩在专业前50%。
(2)在校期间具备一定的知识应用和研究能力,具有专利、学术论文等研究成果者优先;
备注:申报学生的课程成绩以上一学年计,科研成果和比赛获奖的计入时间从申报月上一年计(如申报日为2021年10月29日,那么计算时间从2020年10月到2021年10月)。科研成果中发表的论文必须是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论文刊登,录用通知等。
二、评选范围
(1)年级范围:解放领航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对象全日制三年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专业的本科生,或全日制一年级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专业的硕士生。
三、奖励标准及数量
一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的奖助标准和数量如下:
本科生:7名,每人金额5000元/年;
研究生:3名,每人金额5000元/年
四、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及学院的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
组长:谢芳琳、桂洪斌、马新伟
成员:谢芳琳、桂洪斌、马新伟、赵继俊、21级研究生导师代表、19级班主任代表、姜琪、耿楚惠、王如晨、王江波、王宇彤、崔莉、冯芳玉。
五、评选过程
1.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解放领航奖学金,申请人需提交电子版材料:《解放领航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解放领航奖学金个人事迹(见附件2)、获奖证书扫描件或佐证材料、其它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和参与评比的PPT。
2.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严格执行学校要求和本单位评审细则。
3.评审委员会复审
学生工作处汇总学院评审名单,同时报学校解放领航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复审。
六、评选形式
1、解放领航奖学金评选采用联评的形式,由参评学生自行制作PPT,于联评会上进行展示,限时三分钟,PPT一经发送不予修改;
2、本科参评学生成绩由基础分和评委联评打分(满分100分)组成,基础分(学年平均学分绩)和现场展示分别占70%和30%,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获得解放领航奖学金,如果最终成绩相同,评委打分高者的排名靠前。
3、研究生参评学生根据现场评委联评打分排序。
七、时间安排
10月29日,学院下发通知;
10月29日-10月31日,学生申报、提交材料,电子版材料提交至hygcxy_xsgz@163.com,邮件名称及附件名称重命名为:20xx级+专业+姓名+解放领航奖学金+联系方式;
11月1日下午4点前,答辩PPT提至交hygcxy_xsgz@163.com,邮件名称及附件名称重命名为:20xx级+姓名+解放领航奖学金PPT,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查材料;
11月2日,进行解放领航奖学金联评(联评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11月3日,完善确认纸质版材料,上交至对应辅导员处;
11月4日,学院解放领航奖学金初审人员公示并上报学工处。
11月5日,学校公示候选人名单;
11月8日,企业代表进行复审。
八、相关要求
1.解放领航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2.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所在单位评审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解放领航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请裁决。
3.学院会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评审。对于出现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报送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同学不予参评,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上交材料并参与评比。
4.联系人:王老师:5687931,耿老师:5687039
5.解放领航奖学金参评同学加QQ群:760967042。
本通知由海洋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洋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