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校区2020年度科技立项计划顺利进行,推动“基于项目的学习”改革持续深化,筑牢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基础,现决定开展2020年度科技立项计划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中期检查面向所有正在进行的科技立项计划项目组,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项目立项以来主要工作进展
(2)已经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3)项目内容是否调整,说明原因,并提交相关材料
(4)遇到或存在的困难及问题,说明情况
(5)下阶段的研究工作计划
二、检查程序及要求
1.本次中期检查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以学院为单位安排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以提交中期报告和答辩的形式进行,中期答辩每组3分钟展示和2分钟评委提问,中期检查成绩按总分成绩的20%计入最终成绩。(未按照规定进行答辩的取消立项资格)
2.对于正常进行的项目组,指导教师及评审专家组应给出项目进行方向的意见或建议,项目组撰写科技立项计划中期报告(附件 1)并提交至学院;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出以下三种处理意见:
①改进后可继续执行;
②提出警告、观察后再定继续执行或中止;
③中止实施。
学院要督促改进或进行相应处理,同时上报教务处备案。
3.对于需要变更信息的项目组,需要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科技立项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 2),并且说明变更原因,提交至学院。
4.对于需要中止项目的项目组,需要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科技立项项目中止实施申请表》(附件 3),说明中止原因,并提交至学院。
5、对涉嫌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的行为,将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屡教不改者,从严处理。
三、上报材料及时间
1、5月11-12日,各学生项目负责人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科技立项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0级科技立项中期答辩项目汇总表》(附件4)提交至学院,项目发生变更、终止的按规定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科技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2)或《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科技立项中止实施申请表》(附件3),以上材料电子版一份(电子版以“项目名称-负责人学号-姓名”命名)、纸质版一式两份并由指导教师签字,统一交给各班级负责人,班级按要求收集材料并上交至学院,纸质版交至研究院北32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uanyuankechuang@163.com。
2、5月13-14日,学院对提交中期材料进行整理汇总。
3、5月15-17日,学院开展中期检查答辩。
4、5月18-20日,学院对中期检查情况进行公示。
5、5月21日,学院汇总整理并向教务处提交材料。
四、科技立项中期评审小组
学院成立科技立项中期评审小组,负责制定本次评审工作计划,统筹负责、协调各项工作。
组长:桂洪斌
组员:吴健、赵继俊、李哲、李素超、张永健及科创指导教师代表、学工负责老师
五、相关要求
2、此次评审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依据教务处相关文件执行,杜绝弄虚作假。
2、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3、学院会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评审。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上交材料并参与评比。
4、如有疑问可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王老师,0631-5687931,或将问题汇总给班级宣传科创委员,委托他们进行反馈。
5、附教务处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技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hitwh.edu.cn/2021/0429/c1309a135479/page.psp
附件 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科技立项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 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科技立项中止实施申请表.doc
附件 4: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0级科技立项中期答辩项目汇总表.xls
海洋工程学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