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海洋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21届山东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点击:650次  添加时间:2021/04/20  作者:耿楚惠

    为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哈工大(威海)有关2021届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选的要求,现将海洋工程学院关于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评选范围:我院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评选比例:山东省优秀毕业生为毕业生总数的5%

    评选名额:海洋工程学院共计21

    专业

    名额

    机械(含机器人)

    11

    船舶

    4

    土木

    6

    合计

    21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

    (四)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六)修德。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等比赛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制定评审方法,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

    组长:谢芳琳、桂洪斌

    成员:谢芳琳、桂洪斌17级各班班主任、姜琪、王江波

    、评选流程

    (一)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制定本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并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让毕业生了解评选条件和评选要求;

    (二)2021届毕业生自行向本学院申报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三)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并对候选人的评选情况进行公布;

    (四)学院要将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责任;

    学院将候选人名单上报至学校,学校汇总公示。

    (六)报批程序及时间

    1.2019届毕业生开始,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行“全网通办”的方式进行,办理网站为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网址:http://www.sdgxbys.cn/)

    2.学校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组织初选的优秀毕业生登录“信息网”填写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经学校审核后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无误后,将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在“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信息网”公示无异议,签印电子印章。系统生成“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

    4.学校下载打印系统中签印电子印章的“评审表”,加盖院、校印章装入毕业生档案。

    5.省级优秀毕业生报备工作要在510日前完成。

    时间安排

    2021420--2021422日下午7点前,学生自主申报并上交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打包并命名为“学号+姓名+山东省优秀毕业生”的格式,发送到邮箱hygcxy_xsgz@163.com,纸质版佐证材料交至各自辅导员处

    2021423日上午,学院对申报人资格审查;

    2021423——2021424日,学院对申报人进行联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21425——2021429日,学院结果公示上报;

    2021430日——202156日,学校汇总结果公示;

    202157日——2021510日,学院组织初选的优秀毕业生登录信息网”填写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准备好相关评选材料(打印版: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的成绩单原件;电子版:个人事迹材料、候选人信息采集表,个人电子照片)

    、评选形式

    (一)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选采用联评的形式,由申报的学生自行制作PPT,于联评会上进行自我展示,限时三分钟。展示所需PPT请于422日下午7点前发至邮箱hygcxy_xsgz@163.comPPT名称重命名为:学号+姓名+联系方式,且不能再修改

    (二)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作为学院上报的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如果最终成绩相同,由评委老师投票决定,票数高者作为学院上报的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申报人准备材料

    (一)学生自主申报阶段(420日至422日)

    电子版材料:3分钟汇报使用的PPT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个人事迹1000字左右,见附件2)、2021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见附件3个人电子照片(横版,分辨率不低于1024x796);

    纸质版材料: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会返还佐证材料原件。

    (二)信息网填报阶段(57日至510日)

    电子版材料: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个人事迹1000字左右,见附件2个人电子照片(横版,分辨率不低于1024x796);

    纸质版材料: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的成绩单原件

    八、奖励和管理

    经审核批准、公示合格的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并由学校将“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毕业离校前如有成绩不及格、重修、补考或结业,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学校负责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并退回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相关要求

    (一)以上材料为学校上报材料,请申报人严格按照规范认真填写,学院将严格审核

    (二)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三)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四)学院会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进行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认真把关,申报人提交的材料一旦上报,不允许更换或补报,对于填表不规范或不符合评选要求的候选人,学院将直接取消其参选资格

    (五)联系人:耿老师  0631-5687039

    本通知由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doc

     附件2:个人事迹模板.doc

     附件3:2021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xlsx

     

     

    海洋工程学院  

    202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