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哈工大(威海)有关2021届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选的要求,现将海洋工程学院关于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评选范围:我院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评选比例:山东省优秀毕业生为毕业生总数的5%;
评选名额:海洋工程学院共计21个
专业 | 名额 |
机械(含机器人) | 11 |
船舶 | 4 |
土木 | 6 |
合计 | 21 |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
(四)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六)修德。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等比赛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制定评审方法,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
组长:谢芳琳、桂洪斌
成员:谢芳琳、桂洪斌、17级各班班主任、姜琪、王江波
四、评选流程
(一)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制定本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并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让毕业生了解评选条件和评选要求;
(二)2021届毕业生自行向本学院申报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三)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并对候选人的评选情况进行公布;
(四)学院要将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责任;
(五)学院将候选人名单上报至学校,学校汇总公示。
(六)报批程序及时间
1.从2019届毕业生开始,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行“全网通办”的方式进行,办理网站为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网址:http://www.sdgxbys.cn/)。
2.学校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组织初选的优秀毕业生登录“信息网”填写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经学校审核后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无误后,将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在“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信息网”公示无异议,签印电子印章。系统生成“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
4.学校下载打印系统中签印电子印章的“评审表”,加盖院、校印章装入毕业生档案。
5.省级优秀毕业生报备工作要在5月10日前完成。
五、时间安排
2021年4月20日--2021年4月22日下午7点前,学生自主申报并上交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打包并命名为“学号+姓名+山东省优秀毕业生”的格式,发送到邮箱hygcxy_xsgz@163.com,纸质版佐证材料交至各自辅导员处;
2021年4月23日上午,学院对申报人资格审查;
2021年4月23日——2021年4月24日,学院对申报人进行联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29日,学院结果公示并上报;
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6日,学校汇总结果公示;
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10日,学院组织初选的优秀毕业生登录“信息网”填写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准备好相关评选材料(打印版: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的成绩单原件;电子版:个人事迹材料、候选人信息采集表,个人电子照片)。
六、评选形式
(一)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选采用联评的形式,由申报的学生自行制作PPT,于联评会上进行自我展示,限时三分钟。展示所需PPT请于4月22日下午7点前发至邮箱hygcxy_xsgz@163.com,PPT名称重命名为:学号+姓名+联系方式,且不能再修改;
(二)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作为学院上报的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如果最终成绩相同,由评委老师投票决定,票数高者作为学院上报的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七、申报人准备材料
(一)学生自主申报阶段(4月20日至4月22日)
电子版材料:3分钟汇报使用的PPT、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个人事迹(1000字左右,见附件2)、2021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见附件3)和个人电子照片(横版,分辨率不低于1024x796);
纸质版材料: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会返还佐证材料原件。
(二)信息网填报阶段(5月7日至5月10日)
电子版材料: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个人事迹(1000字左右,见附件2)和个人电子照片(横版,分辨率不低于1024x796);
纸质版材料: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的成绩单原件。
八、奖励和管理
经审核批准、公示合格的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并由学校将“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毕业离校前如有成绩不及格、重修、补考或结业,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学校负责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并退回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九、相关要求
(一)以上材料为学校上报材料,请申报人严格按照规范认真填写,学院将严格审核;
(二)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三)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四)学院会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进行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认真把关,申报人提交的材料一旦上报,不允许更换或补报,对于填表不规范或不符合评选要求的候选人,学院将直接取消其参选资格。
(五)联系人:耿老师 0631-5687039
本通知由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海洋工程学院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