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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工程学院广汽丰田“博爱助学金”“GO A奖学金”及选拔“GO A校企俱乐部”主要成员的通知
    点击:702次  添加时间:2020/10/14  作者:耿楚惠

        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促进个体教育机会平等和社会均衡发展,资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国红基会在捐方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的捐赠下,出资设立“博爱助学金”及“GO A奖学金”,资助就读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部分困难家庭及热爱公益的学生。按照学校评选工作通知,现将我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

    (一)申请条件

    1、博爱助学金:

    热爱公益、家庭贫困、道德品质优良、成绩优秀(第一学年评选无综合成绩排名要求;第二学年评选综合成绩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30%,受助期间无重修、挂科和违纪现象,如出现上述情况,由双方商定处置方案),同等条件下的家庭贫困生优先推荐;

    2GO A奖学金:

    热爱公益、道德品质优良、成绩优秀(在大三、大四学年结束时综合成绩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40%,通过英语六级,受助期间无重修、挂科和违纪现场,如出现上述情况,由双方商定处置方案)。在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学校、院系、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优先考虑作为受助对象。

    3、来自中西部农村地区的学生优先推荐

    (二)评选范围

    1、博爱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2020级入学(大一)机械专业学生;

    2GO A奖学金:

    资助对象为2018级入学(大三)机械专业学生。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1、广汽丰田“博爱助学金”和“GO A奖学金”资助标准均为每人每年资助4500元人民币,共资助两年。广汽丰田“博爱助学金”和“GO A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已经获得过广丰博爱助学金或其他方面的社会资助的大学生不再推荐。

    2、获得GO A奖学金、博爱助学金的学生将成为我校第四届GOA校企俱乐部的主要成员,并且对俱乐部开展的活动给予相关支持,关于GO A俱乐部介绍如下:广汽丰田“GO A俱乐部”成立于20141231日。俱乐部以“阳光博爱”助学金及“GO A”奖学金受助学生为主体对象,并逐渐覆盖更多院校及学生。俱乐部将搭建一个联接学校、企业、社会的学习和交流平台,开展会员培训、校企交流等活动。同时鼓励学生自主开展校园活动并积极参与公益。

    三、评选名额

    博爱助学金:2020级机械专业2人;

    GO A奖学金:2018级机械专业2人。

    四、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广汽丰田“博爱助学金”和“GO A奖学金”评审细则,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评审小组:

    组长:谢芳琳、桂洪

    成员:谢芳琳、桂洪斌、2018机械各班班主任、耿楚惠、王宇彤、崔莉。

    四、评选过程

    1、申请

    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广汽丰田“博爱助学金”及“GO A奖学金”,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博爱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

    2、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严格执行学校要求和学院评审细则。学院确定初审学生名单后公示,上报学工处就业中心。

    3、名单公示

    学工处就业中心对全校各院(系)推荐获奖学生名单进行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进行审定。

    4、奖金颁发

    学校获奖名单公示结束后,提交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审定无异议,20个工作日内由学校财务部门将本年度奖金全额发放到获奖学生银行卡中。发放仪式待定。

    五、时间安排

    11019日上午11之前,申请广汽丰田“博爱助学金”及“GO A奖学金”的同学上交电子版和打印版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博爱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逾期视为放弃申报,电子版的申请审批表请发至邮箱:hygcxy_xsgz@163.com,打印版申请审批表及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上交至研究院北307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应辅导员老师处

    21020日学院根据评选细则进行评定;

    31021日学院公示广汽丰田“博爱助学金”GO A奖学金”初审名单

    41021日学院向学工处就业中心提交《博爱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510221029日,学校公示拟获奖学生名单,公示结束后报送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六、相关要求

    1广汽丰田“博爱助学金”及“GO A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2、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3、联系人:老师、崔老师  0631-5687039、0631-5687931

    本通知由学工处就业中心和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博爱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海洋工程学院  

    2020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