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海洋工程学院青岛新东奖助学金选拔通知
    点击:809次  添加时间:2020/09/23  作者:

       为促进个体教育机会平等和社会均衡发展,资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青岛新东机械有限公司提供奖助学金,奖励及资助就读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海洋工程学院部分优秀学生和困难家庭学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

    (一)申请条件

    1、助学金:

    家庭贫困、道德品质优良、成绩优秀(无综合成绩排名要求;无重修、挂科和违纪现象,如出现上述情况,由双方商定处置方案),同等条件下的家庭贫困生优先推荐;

    2、奖学金:

    道德品质优良、成绩优秀(综合成绩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40%,无重修、挂科和违纪现象,如出现上述情况,由双方商定处置方案)。在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学校、院系、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优先考虑作为受助对象。

    (二)评选范围

    1、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20192020级入学机械专业学生;

    2、奖学金:

    资助对象为2018级、2019级入学机械专业学生。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1、奖助学金,每学年评选发放一次,奖学金4000/人,助学金2000/人。

    2、原则上,本奖助学金不与其他形式奖助学金重复发放,但不同学期可以重复参与评选。

    三、评选名额

    助学金:2019级、2020级机械专业各2人;

    奖学金:2018级、2019级机械专业各2人。

    四、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评审小组:

    组长:谢芳琳、桂洪斌、陈再现

    成员:谢芳琳、桂洪斌、陈再现、201820192020级机械专业班主任、耿楚惠、王如晨、崔莉。

    四、评选过程

    1、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填写《青岛新东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2)。

    2、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得原则。

    3、奖金颁发

    学院确定评审结果后,组织发放奖助学金,发放形式学院决定。

    五、时间安排

    1924日下午1730之前,上交打印版的《青岛新东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hygcxy_xsgz@163.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打印版申请审批表及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上交至研究院北307学生工作办公室各自辅导员处;

    2925日下午学院进行评定;

    3928日进行奖助学金发放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1、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2、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3、联系人:王老师  0631-5687931

    本通知由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哈工大(威海)新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哈工大(威海)新东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海洋工程学院

    20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