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按照学校2021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现将我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具体评审指标:
家庭经济困难(须在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库中),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二)评选范围
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三)评选名额
年级/专业 | 一等国家助学金人数 | 二等国家助学金人数 |
18 | 52 | 66 |
19 | 50 | 62 |
20 | 28 | 31 |
21 | 32 | 20 |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和二等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3000元,按月发放。
三、评选组织
学院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谢芳琳、桂洪斌
副组长:张永健、赵继俊、李素超
成员:谢芳琳、桂洪斌、张永健、赵继俊、李素超、苏乃乾、姜琪、耿楚惠、王如晨、王江波、王宇彤、崔莉。
班级评审小组:各班班主任、辅导员、各班级学生代表(多于班级人数20%)。
四、评选过程
(一)申请
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按照年级人数比例进行划分,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评审及公示
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学校要求和本院系评审细则,院系初审学生名单确定后公示的同时报学工处复审。
(三)上报终审
学院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材料上报学校的主管部门并最终由教育部终审,批复评审意见。
五、时间安排
10月1日--10月8日各班级组织本班国家助学金的评审;
10月9日上午11点前,由各班班长向本年级辅导员上交本班的附件1: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附件2: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10月14日,学院完成对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审核,并在院系内公示,同时上报学工处。
六、相关要求
(一)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二)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所在学院评审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三)学院会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评审。
(四)申请表请用Office打开!!!不要用WPS,以免造成字体格式错误,请认真填写,学院将严格审核。转专业学生申请在现专业进行。
(五)联系人:耿老师 0631-5687039
本通知由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xlsx
海洋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