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学院关于开展高校“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谢芳琳   编辑:海洋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2日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014)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研发〔20201有关要求,山东省拟开展高校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根据学校部署,我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研究生样板党支部。

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支部,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支部一般应成立至少1年。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团结凝聚研究生、促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生活规范,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三年来(指201771日以来,下同),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引领、党建工作、专业学习、服务省和国家重大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获得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4.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党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二)研究生党员标兵。

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员,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推荐高校的研究生正式党员。

2.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近三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有突出表现。

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二、组织实施

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按照申报认定、创建达标、总结评估三个步骤开展。

本通知涉及工作属于申报认定阶段工作。

(1)根据学校安排,各学院先组织院内申报工作,我院共可以推荐研究生样板党支部”1,“研究生党员标兵”1名参加学校申报选拔,请有意向申请的党支部和个人,认真填写《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附件1)、《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附件2),并撰写党支部工作纪实案例、党员先进事例。发送至邮箱:hygcxy_xsgz@163.com

(2)截至时间:115日上午11点。

(3)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建工作办公室。

组长:赵常信、谢芳琳

成员:赵常信、钱宏亮、桂洪斌、姚玉峰、马新伟、谢芳琳、于昌利、黄博、王瑞、谭军华。

三、相关要求

(一)各奖项登记表或申报表为学校上报材料,请申请人认真填写,学院将严格审核。

(二)此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三)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四)联系人:谢芳琳,0631-5687935

本通知由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docx

附件2: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docx

海洋工程学院

2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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