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20届山东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耿楚惠   编辑:海洋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4日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哈工大(威海)有关2020届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选的要求,现将船舶学院关于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评选范围:我院2020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评选比例:山东省优秀毕业生为毕业生总数的5%

评选名额:船舶学院共计16个。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五)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的,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六)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制定评审方法,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评审小组:

组长:谢芳琳、桂洪斌

成员:谢芳琳、桂洪斌16级各班班主任、姜琪、耿楚惠、王如晨、崔莉

、评选流程

(一)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制定本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各班级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让毕业生了解评选条件和评选要求;

(二)2020届毕业生自行向学院申报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三)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并对候选人的评选情况进行公布;

(四)学院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责任;

学院将候选人名单上报至学校,参与后续的评比。

时间安排

20191225--201929日,学生自主申报并上交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打包并命名为“学号+姓名+山东省优秀毕业生”的格式,发送到邮箱cbxy_xsgz@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研究院北307

20191230日,学院对申报人资格审查;

20191231——202012日,学院对申报人进行联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2013日——202016日,学院公示并上报初审结果

202017日——202019日,学校汇总结果公示;

202021日——2020216日,学院组织初选的优秀毕业生登录“信息网”填写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准备好相关评选材料

、评选形式

(一)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选采用联评的形式,由申报的学生自行制作PPT,于联评会上进行自我展示,限时三分钟。展示所需PPT请于1230日前发至邮箱cbxy_xsgz@163.comPPT名称重命名为:学号+姓名+联系方式且不能再修改

(二)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作为学院上报的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如果最终成绩相同,由评委老师投票决定,票数高者作为学院上报的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申报人准备材料

(一)学生自主申报阶段

电子版材料:3分钟汇报使用的PPT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个人事迹1000字左右,见附件2)、2020届山东省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见附件3个人电子照片(横版,分辨率不低于1024x796);

纸质版材料: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个人事迹见附件2及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信息网填报阶段

电子版材料: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个人事迹1000字左右,见附件2个人电子照片(横版,分辨率不低于1024x796);

纸质版材料: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的成绩单原件

八、奖励和管理

经审核批准、公示合格的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并由学校将“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毕业离校前如有成绩不及格、重修、补考或结业,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学校负责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并退回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相关要求

(一)以上材料为学校上报材料,请申报人严格按照规范认真填写,学院将严格审核

(二)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三)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四)学院会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进行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认真把关,申报人提交的材料一旦上报,不允许更换或补报,对于填表不规范或不符合评选要求的候选人,学院将直接取消其参选资格

(五)联系人:耿老师  0631-5687039

本通知由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2:个人事迹模板.doc

附件3:2020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xlsx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20191224


编辑审核:海洋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