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
发布者:侯旭   编辑:海洋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7日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团委学生会简介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海洋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学生工作的群众性组织,是全院学生组织的最高机构,是学院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的得力助手,是学院与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她提倡秉承优秀、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把对学院负责、为学生服务、树校园新风作为工作的根本宗旨。海洋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在工作地位上与其他校级组织平行。

第三章 团委学生会结构组成

海洋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团委副书记一名,团委书记助理一名、副主席两名,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实践部、外联部、文体部、生活部、宣传部、学习部、编辑部。

第四章 选举制度

1)换届选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民主竞选的方式进行。

2)原则上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由大三年级学生担任,学生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助理以及各部部长由大二年级学生担任。

3)主席团面试须经过递交申请表、院系审查、竞选人演讲、评委投票选举等流程,最终确定当选人名单。

4)部长及部员面试须经过递交申请表、院系审查、初试、复试等环节,最终确定当选人名单。

5)新一届学生会成员确定后,必须在学院网站上以及各宣传栏处公示,如公示期间无异议才可最终确定当选人员。

6)学生会职务任期一年,在工作期间,如有正当理由,学生会干部可以提请辞职。辞职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学生会主席团讨论通过,院团委审定后后方可离岗。

7)主席团以及各部部长换届于秋季学期末举行,部员纳新于春季学期初举行。

第五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请假必须由本人持假条亲自申请,不得由他人代请。

()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由办公室负责人员考勤、会议记录、存档保存的工作。

第六章 工作制度

()主席团需在学期初制定一份整个学期的工作计划并下发给各部门。

()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办公室负责制定电子档案制度,把有关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八)团委学生会成员工作总则

1、吃苦耐劳,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

2、懂得基本的行为规范,待人礼貌、谦逊,能够与人其他人员和谐相处。

3、具备学习的态度和意识,敢于纠正自己的错误并及时修正。

4、互帮互助,团结一致,共同进步。

第七章 财务制度

()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审核、批准、报销。

()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并交由主席团审批。活动期间由主办部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 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学生会组织的所有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八章 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2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20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12分以上的为合格,8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其中工作总结中应包括工作回顾、经验体会、未来打算,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抓住工作的重点。工作总结中未包含上述三部分或字数少于600字的将视为不认真完成总结。

a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负责人扣3分。

b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负责人扣12分。

c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负责人扣12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 缺席一次 扣2分。

b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④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校院两级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⑦各部门需制定自己部门活动中考评细则并严格执行。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③提升院会影响力、知名度者加2-5分。

()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办公室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在学校各宣传栏处予以公布。

()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有关通知将由主席团下发。

第九章 奖惩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一)奖励制度

①在团委学生会任职的学生干部,在学期末严格按照考核制度结算后给与相应的个性发展分加分奖励。

②各部部员在做好本职工作基础上,参加学院组织的义务劳动、大型实践活动,在活动结束后根据个人表现,给予相应的日常行为分加分。

③外联部成员单次拉到赞助300元以上者每次加日常行为分1分。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日常行为分1.5分。

()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各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每学期评出的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1分日常行为分计入期末考评。

3)每学期评优结果将定期在学院网站公示以及各宣传栏处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则按既定奖励制度实行。

(4)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各部会议无缺勤记录者。

b 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5)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及主席团成员将作为评选主要参考依据。

()惩罚制度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 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 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 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③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将处以劝退处理。。

④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⑤外联部或其余部成员拉来赞助存在瞒报或不报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6-10分。

(四)其他违反学生会有关规定者,将按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 附则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海洋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编辑审核:海洋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