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竞赛通知
发布者:不详   编辑:海洋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7日

节能减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是“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主要内容之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通知》(教发[2007]19号)精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办并委托教育部高等学校能源动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和科技竞赛”。2012年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在西安交通大学举办,哈工大(威海)的比赛组织由船舶工程学院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节能减排,绿色能源

二、竞赛内容

以“节能减排、绿色能源”为主题,体现新思维、新思想的实物制作(含模型)、软件、设计和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等作品。

三、竞赛规则

1、参赛对象: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参赛者必须以小组形式参赛,每组不得超过7人,可聘请指导教师1名。

2、参赛单位:以高等学校为参赛单位。

3、作品申报:参赛作品必须是比赛当年完成的作品。参赛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准时上交参赛作品,未按时上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4、作品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作品的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和经济性等标准对作品进行初审和终审,并提出获奖名单。

四、竞赛日程与安排:

1、作品申报:2012511-15日,各参赛作品在通知的时间内,将参赛作品及申报书(一式五份)统一递交到学校竞赛委员会秘书处(研究院1号楼北侧324)。

3、校内选拔:学校竞赛委员会将于 2012年5月20前进行作品评审,评出一定数量的作品参加全国决赛初审。

4、作品公示:通过校内选拔的作品,设为期3天的公示期。

5、大赛初审:大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将于7月上旬对学校上报的作品进行初审。

6、决赛:通过国家节能减排大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初审的作品,将于20128月上旬参加全国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奖励

1、竞赛设立等级奖、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三类奖项.

2、等级奖设特等奖(可空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等级的获奖比例由竞赛委员会根据参赛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

3、单项奖由专家委员会提出设立,报竞赛委员会批准;

4、优秀组织奖由竞赛委员会对竞赛组织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687931 

办公室:研究院1号楼北侧324

七、表格下载

FTP/文件与公告/船舶学院/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与科技竞赛文件夹下载。

船舶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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